報新聞/編輯部
交通警察大隊中壢中隊林姓員警於10日發生酒後駕車肇事案,經查係林員於9日休假期間自己在家飲酒至18時,隔日8時許服勤時追撞民眾車輛,林員當即通報派員處理,經測試酒測值超標,中壢分局秉持勿枉勿縱之精神將林員依公共危險罪移送法辦,後續依相關規定從嚴究責,報請兩大過免職,單位主管中隊長記過兩次並調整非主管職務,分局長記過一次、副分局長、督察組長各申誡兩次。
中壢分局強調,員警身為執法人員,應比一般大眾更要有守法觀念,將持續落實防制員警酒後駕車,要求各級幹部加強宣導酒後駕車相關懲處暨權益損失情形,使同仁知所警惕,避免酒駕行為再次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