詐騙包裹出新招,賣家出示假受理案件證明單 使取貨人心驚驚!

協助申請退貨

報新聞/編輯部

112年11月23日9時許,一名菲籍女子(阿O娜,79年次)愁眉苦臉地走進大雅警分局潭北派出所,手裡拿著一包溼紙巾,表示自己於同月13日在臉書向他人購買二手商品(一隻手錶及一台照相機),共花費新臺幣4000元。

假報案證明單

經瞭解,雙方為求方便而加LINE好友聯繫,該菲籍女子於同月22日取貨打開包裹後,發現裡面竟是溼紙巾,便立即傳送開包裹影片跟賣家詢問,惟賣家開始裝傻並稱會檢視出貨過程哪裡出錯再回覆,但對於該菲籍女子來說,除了損失4000元外,更擔心的是賣家於同月14日出貨後,就每日不停催促渠取貨,甚至於同月20日傳送「假受理案件證明單照片」及「警察受理報案照片」給渠,揚言再不去取貨的話,將至警局提告,渠當時覺得困惑,因為取貨期限也尚未到。

假包裹
假賣家傳送假報案證明單催促被害人取假包裹

警方一開始查看對方所傳照片,也差點被「假受理報案證明單」呼嚨,立即查詢系統資料,確認該報案資料為假資料後,便安撫該菲籍女子並同時告知渠別擔心,收取到詐騙包裹可以至取貨超商之「詐騙案件申訴平台」填寫資料,儘快攔截付出去的4000元,警員李光耀後續手把手協助渠填寫平台資料,畢後該菲籍女子才展開笑顏安心離去。

潭北派出所所長洪裕憲表示,民眾常誤以為在詐騙集團設置的一頁式網站消費有便宜可撿,提醒民眾上網購物時,若發現網站商品售價遠低於行情、不願提供實體聯絡地址電話(若有,應查證是否真實)、不願提供公司營業登記資料等情形,都是詐騙高風險,應避免購買,有任何疑問也歡迎撥打165反詐騙諮詢專線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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