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新聞/編輯部
臺中市政府警察局第六分局於10月8日8時許接獲報案,西屯區臺灣大道4段及東大路口地下道有失火情事,警方迅速到場查看,係街友放置之物品遭人縱火,現場無人員傷亡,警方迅速於翌(9)日將嫌犯查緝到案,依法嚴辦。
據了解,陳男(63年次)因與張男(79年次) 有嫌隙,故用打火機燃燒張男物品洩憤,警方獲報到場時,榮總志工已持滅火器撲滅火勢,幸無人員傷亡;警方鎖定1名可疑男子戴黑色鴨舌帽、著黑色上衣、灰色長褲、黑色鞋子、肩上掛白色毛巾蹲在起火點前,循線於翌(9)日21時許在統聯中港轉運站查獲陳嫌,依公共危險罪嫌移送臺中地檢署偵辦。
警方呼籲,民眾遇有糾紛應循正當管道解決,警方絕不容許不法行為挑戰公權力,秉持除惡務盡,必將不法分子繩之以法,維護市民安心的生活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