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新聞/編輯部
臺中市一名老嫗日前至住家附近的超市採買生活用品,欲返家時發現遍尋不著愛車,無助之下致電110向警方求助,頂街所警方獲報後,隨即運用警政科技設備查找,不到十分鐘就宣布「破案」,原來婦人因年紀大有點輕微失智,誤以為自己騎乘機車外出,實際上愛車仍 安穩的停放在家中。
臺中市政府警察局豐原分局頂街派出所警員江原鋒、洪煒策於9月26日18時許獲報,在大順街超市有民眾機車不見需要協助,警方隨即趕赴現場了解。
報案的劉姓老嫗(43年次)慌張地向警方表示,其將機車停放在超市外,採買完欲返家時卻遍尋不著愛車,才報警求助。員警先安撫老嫗情緒,於對話過程中發現,老嫗說詞反覆,無法清楚說明,員警一時無法釐清事件過程,遂運用警政科技設備分析,初步研判老嫗應是忘記停車位置及時間,再詢問老嫗住處發現其住在附近時,員警當機立斷表示先返家查看,沒想到真如警方所料,老嫗記憶有誤,其實是步行外出採買,愛車仍安穩的停放在家中。老嫗羞赧地表示,自己有輕微失智傾向,年邁記憶力衰退,才忘記自己沒有騎車出門,對於警方的熱心協助頻頻致謝,更對於自己浪費社會資源感到抱歉。
豐原分局分局長劉其賢建議,民眾停車時務必注意附近停車地點之特徵,現在手機拍照功能方便亦可以將車輛停放位置拍照留存,即能幫助回想並加速找到自己愛車的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