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警檢肅槍械  維護社會治安

【記者方笙楠基隆報導】基隆市第三分局偵查隊日前接獲情資指出,一名因涉毒品案遭基隆地檢發布通緝之洪姓男子目前躲藏於宜蘭縣友人住處內,並涉嫌持有改造槍枝,案經第三分局成立專案小組並持宜蘭地方法院核發之搜索票,當場於住家內查獲改造手槍1把、子彈4顆、安非他命吸食器1組,旋即將渠等逮捕,將在場2男帶返分局偵辦。

扣案之槍械經送請警察局鑑識科初步鑑識,認係槍枝主要結構完整,擊發功能正常,將另送請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複驗,全案詢後依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案將犯嫌移送宜蘭地檢署偵辦,並持續追查槍枝來源。

新修正的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已於109年6月12日施行,操作槍將全面納管,且大幅修正「槍砲」的定義,增加制式或非制式。再次呼籲民眾,若持有操作槍者報繳期限已進入倒數,請持有操作槍者加快腳步儘速報繳,未在109年12月11日截止日前至戶籍地警察局、分局辦理持有或繳銷,最重可面臨20萬元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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