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年車手扮檢警面交得手,於超商到領36萬被抓

報新聞/編輯部

日前臺中市政府警察局第四分局南屯派出所警員黃靖憲、謝昊哲執行超商巡邏勤務,巡經南屯區黎明路一段超商,見一名男子站在ATM前不斷將提領的現鈔放置後背包內直覺有異,遂主動上前盤查。黃男起初堅稱係提領自己暑假期間至洗車場打工的工資,並再三解釋因為自己沒有帳戶,所以雇主將薪資匯到友人帳戶後,其再借用友人卡片提領,當員警進一步比對其提領的收據,發現與黃男的說法有明顯出入,且談話過程中,黃男稚氣未脫的臉龐,游移的眼神,透露出不安的神情,員警從旁曉以大義,告知他所領的錢,可能是別人存一輩子的辛苦錢,自知無法自圓其說的黃男,從隨身包包內拿出大筆現鈔總計新臺幣89萬現金和5張提款卡等贓物,全案依詐欺、洗錢防制法、少年事件處理法移送少年法庭偵辦。

家住北部,年僅14歲的黃男在朋友介紹下,想透過「領錢」方式快速賺取零用錢,因臨時接到詐騙集團指示,一早便曠課搭乘高鐵南下,先在北區以假檢警監管帳戶的理由,假扮司法人員,誘騙被害人面交取得贓款及5張提款卡,隨後搭乘計程車前往超商提領現金,黃男本以為神不知鬼不覺,暗自竊喜成功得手,詎料遭到員警盤查詢問,掰不出理由只好全招了,由於現金數量龐大,員警還動用點鈔機清點,並通知黃男母親到警所陪同製作筆錄,黃男一看到母親哀傷的神情,瞬間留下男兒淚,後悔自己因一時貪念誤觸法網。

第四分局分局長李建興表示,詐騙集團吸收少年成為車手之主因,大多係少年法治觀念薄弱或易受金錢誘惑,為防範詐騙集團將其觸手深入校園,藉由警政、教育、社政三方面力量共同防制,同時呼籲少年切勿相信詐騙集團所言「未成年犯案不會有前科」等話術而利用,有任何疑問可撥打165或110專線,一同杜絕詐騙以保障民眾個資及財產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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