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行署桃園分署秉持「公義」與「關懷」 主動協助弱勢義務人

【記者馮啟清/桃園報導】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桃園分署(下稱桃園分署)在執行過程中,若遇有弱勢義務人,除採取寬緩執行措施外,亦將視個案狀況透過轉介通報機制,例如:通報縣(市)政府相關單位,轉介社福機構等,結合公部門與民間資源,給予義務人必要之協助。

桃園市中壢區一名岳姓男子(72年次)因積欠全民健康保險費、勞工保險費等合計新臺幣(下同)3萬8,109元遭移送桃園分署執行。桃園分署依法執行岳姓男子於金融機構之存款,然隨即岳姓男子來電表示,伊是在做清潔工,家庭經濟狀況不好,除需支付房租外,還有三個小孩需撫養。 

執行人員詢問後始知,岳姓男子與太太原均從事清潔工作,薪水每月2萬餘元,然因8月初第三個小孩甫出生,太太便無法工作,岳男亦尚需請假協助照顧太太及小孩,原先即不充裕的經濟條件,又逢新生兒出生,更是雪上加霜,現正是岳姓男子一家人正需要用錢的時候。

執行人員考量岳男的家庭與經濟狀況,爰轉介桃園市政府社會局及家扶基金會提供適切的協助。同仁並於日前至岳男住處現場訪視,致贈一箱尿布及慰問金,以表桃園分署的關懷之意,盼能助岳男一家暫度難關。岳男連連稱謝,很感謝桃園分署的及時送暖。

桃園分署將持續秉持「公義」與「關懷」的理念,對於弱勢義務人主動協助、關懷訪視,提供義務人適時之助力,幫助弱勢義務人度過難關,使他們能深切感受到政府善意的援助與關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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