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意外中的善心行為受挫,肇逃車主未留聯絡方式

女子左腳受傷摩托車也有受損
圖:台中市政府警察局提供

報新聞/編輯部

日前,臺中市警察局第五分局接獲一起交通事故案件,民眾民眾停等紅燈卻遭一部機車從後方撞上,被波及撞上的民眾好心將他扶起和收拾物品卻遭肇逃對待,來不及制止只能報警處理。該車禍事件發生112年8月22日10時許,於臺中市北屯區熱河路與崇德二路口,當時一位黃女(74年次)騎乘機車等紅燈時,突遭一輛機車的從後方追撞。儘管黃女自己也受了輕傷,但她保持冷靜和同情心,與路人一起協助對方站起並拾回散落在地上的物品。同時,她告知對方已報警處理,不料對方卻突然駕車離去,未留任何聯絡方式。

遭撞女子好心協助卻遭男子逃逸對待
圖:台中市政府警察局提供

員警王御蒲接獲此案迅速趕到現場,注意到黃女有受傷並安撫黃女,然後開始積極蒐證,製作事故現場資料,並讓黃女接受醫療救護。王員藉附近監視器影像追蹤肇逃車輛,取得其車號號,9月4日駕駛陳男(73年次)前來製作筆錄。陳男表示因身體不適且趕著上班,未發現黃女受傷,因此離開現場。王員只得撥放現場監視器的影像和黃女受傷的照片,讓陳男啞口無言。警方提醒陳男,遇到交通事故應該留在現場處理,任何逃逸行為都難以逃脫法律的制裁。

肇事駕駛所使用的車輛
圖:台中市政府警察局提供

最終,陳男涉及肇事逃逸和過失傷害,警方依法將案件移送至臺中地檢署。同時與黃女聯繫,告知後續求償的相關事宜,黃女對警方的協助表示感激。警方呼籲,發生交通事故時應保持冷靜,儘早報警,勿逃離現場,以確保安全和法律的公平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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