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新聞/編輯部
苗栗警分局執行網路巡邏在社群媒體發現,有民眾將行車紀錄影像PO網:「影像中8月8日12時許,ㄧ輛聯結車行經台13線三義鄉路段,適逢前方有垃圾車執行公務致車行速度減緩,聯結車駕駛疑似不耐久候,逕行跨越雙黃線車道逆向行駛,造成對向自小客車停讓無法順利行進。」。
影像中聯結車跨越雙黃線駛入來車道,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5條1項3款,可處新台幣1400至1800元罰鍰,另外還需記違規1點。目前苗栗警分局尚未收到正式檢舉,PO網民眾可於7日內將影像上傳交通違規檢舉專區檢舉,經查證屬實後將依法舉發。
提醒民眾道路是供大眾交通往來之用,駕駛各類車輛務必遵守交通規則,以確保行車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