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新聞特派方笙楠臺北報導】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修正組織法規經考試院112年6月29日第13屆第143次院會決議通過、內政部112年8月14日修正公布、16日正式生效,原任務編組「科技犯罪防制中心」及「刑事鑑識中心」均於生效當日正式法制化,並由內政部長林右昌於8月18日上午10時30分在刑事警察局科技大樓1樓主持兩中心法制化啟航典禮,並在行政院羅秉成政務委員、人事行政總處蘇俊榮人事長、國際級知名鑑識專家李昌鈺博士、考試院楊雅惠考試委員、周蓮香考試委員、警政署長黃明昭與刑事警察局長周幼偉及各界重要貴賓的共同見證下,完成啟航儀式。
刑事警察局科技大樓於民國99年完工迄今,象徵政府致力於人權保障、開拓刑事科技及維護社會治安的決心;如今兩中心正式邁入法制化的重要階段,更乘載著繼往開來、任重道遠的啟航意象,期許能繼續開創歷史新頁。
鑑於科技犯罪日新月異,面對接踵而來新型態犯罪威脅,傳統偵查手法勢難以應對,為因應未來犯罪趨勢與挑戰,刑事局兩中心法制化後,將專責推動相關偵防策略,有效統合跨領域之偵查資源、並持精進科技偵防及刑事鑑識相關技術與培植專業人才,提升國家整體偵查量能。
林部長於致詞時亦期勉刑事局全體同仁,縱使科技發展帶來了新的挑戰,但新的契機卻也與之伴隨,兩中心法制化後仍繼續努力,以專業知識與科技技術結合並深耕下去,致力於打擊犯罪,共同守護民眾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