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警服務熱忱,協尋達人完勝!

圖:台中市政府警察局提供

報新聞/編輯部

臺中市政府警察局112年第2季失蹤人口協尋評鑑工作,經審核各分局執行成效,本次榮獲前5名協尋績優員警,分別為第二分局永興派出所警員沈修安(尋獲18名)、第四分局春社派出所警員陳宏霖(尋獲12名)、霧峰分局內新派出所警員蔡宏旻(尋獲7名)、第四分局春社派出所警員莊又銓(尋獲7名)及第四分局大墩派出所警員林其鋒(尋獲5名),並於8月16日警察局週報會議上,由主持人魏慶賢副局長頒發協尋達人獎座,以鼓勵同仁工作士氣,期許再創佳績。

本次獲獎5位協尋達人,優良感人事蹟略述如下:

第二分局警員沈修安在某風雨交加深夜,接獲民眾報案,有名老婦坐在關門店家前,沈員立即到場了解,發現該名葉姓老婦(28年次)坐在騎樓一臉驚慌不知所措,身上也未攜帶任何證件,員警詢問老婦家住哪裡、年籍資料等,老婦一問三不知,只能簡單說出自己姓名,其餘皆無法清楚表達,於是沈員以溫暖又堅定口吻安撫老婦「我一定會帶您回家」,一句安心的話語讓老婦相信員警,沈員即攙扶老婦返所休憩,並奉上一杯熱茶讓老婦暖暖身。再透過警政系統一筆筆詳查,終於順利聯繫上老婦的兒子,家屬表示母親有失智症,趁家人不注意風雨夜外出,家裡人發現母親不見正急得像熱鍋上螞蟻,接到沈員來電才終於鬆了一口氣,家屬不斷向員警說「真的非常謝謝你們」。沈員工作積極且任勞任怨,尤其在找尋失蹤人口案件上,能以同理心站在家屬及失蹤人立場著想,甚至對於非所轄棘手案件亦能積極尋回,沈員工作態度深獲各級長官肯定。
第四分局警員陳宏霖查詢發現1名年約40歲謝姓男子,於106年間離家出走,其姐姐表示謝男離家6年多至今,均無法取得聯繫,因家中老父日前過世,希望能協助聯繫謝男儘速返家處理父親後事;經陳員利用各項系統積極協尋,終於尋獲謝男並轉知此訊息,盼謝男能返家一趟,謝男得知此訊息後即返家。陳員執行協尋失蹤人口工作精神殊值嘉許。
霧峰分局警員蔡宏旻,於接獲民眾報案稱其姊夫(陳男)與其姊發生爭吵後負氣離家不知去向,且向家人表示有輕生念頭。蔡員接獲報案後積極調閱陳男車行軌跡,最終於其友人住處尋獲陳男。蔡員透過科技系統追蹤定位被協尋人可能去向,挽回一個家庭功不可沒,亦為科技尋人之最佳示範。

第四分局警員莊又銓對失蹤人口協尋工作亦不遺餘力,經受理1位母親稱其44歲洪姓長女與家人吵架,帶同未成年且有精神障礙的兒子離家出走不知去向,洪女母親擔心2人安危遂向警方報案;經莊員積極以各項系統查詢,發現洪女車輛車行軌跡,進而尋獲洪女,經了解發現洪女與其子生活困頓,遂協助申請急難救助,希望能緩解洪女的生活壓力。莊員協尋失蹤人口積極態度且關懷弱勢作為,足堪慰勉。
第四分局警員林其鋒巡邏時段接獲民眾報案稱有路倒民眾須協助,經到場查看路倒老翁,疑似有失智症狀,言語不清。林員遂耐心詢問,逐一拼湊,始發現為81歲的蔡姓老翁,林員見老翁體力不濟,載返戶籍地時卻發現大門深鎖無人回應,經訪查周遭住戶,始知老翁忘了2個月前早已搬遷至新址,卻忘了回家的路,其妻正焦急地四處尋找蔡姓老翁,遂通知蔡妻至派出所辦理撤尋並協助老翁返家。

圖:台中市政府警察局提供

臺中市政府警察局呼籲,為加強失智老人走失案件查尋,民眾可向臺中市政府社會局及民間社福團體(例如老人福利推動聯盟-失蹤老人協尋中心,電話02-25971700)申請愛心手鍊,以利失蹤者被尋獲時之身分辨識,提醒家裡有走失高風險長輩之家屬,應及早替長輩申請及佩戴。
為協助有走失風險之失智長者及精神病患身分辨識,臺中市政府警察局局長李文章多次於局內會議指示刑事鑑識中心及各分局加強宣導民眾自願捺印指紋服務,凡符合申請資格者,可自行至警局刑事鑑識中心或各分局(偵查隊鑑識小組)申請;社福團體報名達10人以上者,可向警局申請派員前往該社團辦理指紋捺印(刑事鑑識中心聯絡電話:04-23284579),亦請民眾多加利用。

協尋失蹤人口工作總是令人五味雜陳,雖然尋獲時有感動,但也有因協尋未獲而感到遺憾,惟「身在公門好修行」,臺中市政府警察局副局長魏慶賢特別在本次週報指示,希望各單位同仁在執行協尋失蹤人口的工作技巧上,能標竿學習及發揮同理心,進而幫助更多失散家庭一家團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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