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新聞/編輯部
霧峰分局吉峰派出所於日前下午17時05分許有民眾拾獲一個外送員工作使用的外送箱到派出所,稱在霧峰區四德路與國中路口附近拾獲,經與拾得人共同檢視外送箱內物品確認,裏面發現有皮夾及零錢盒、新台幣1,304元,但卻無任何證件可供聯繫失主。
值班員警段博文依受理拾得物程序受理後,立即調閱拾獲地點附近路口監視器過濾車輛比對失主,終於皇天不負苦心人,發現車號 E*R-5**6號機車於上述地點意外的遺落外送箱而不自知,警方依資料順利聯繫到失主至派出所領回外送箱。戴姓失主對於箱子失而復得感到相當開心,除感謝熱心民眾幫忙送到派出所外,也非常讚賞警方對於民眾的大小事都能不遺餘力積極協助處理,作為生財工具的外送箱才能在最短的時間內又回到自己身邊。
霧峰分局長陳祥麟呼籲,民眾騎車外出時物品應裝載穩妥並保管好自身財物,若不慎遺失物品時,請立即撥打110報案處理,也可至警政署全球資訊網「拾得物遺失管理系統」公告上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