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方笙楠臺北報導】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大安分局於109年10月23日晚間19時36分許,接獲民眾報案:於北市大安捷運站6號出口前因行車糾紛有人開槍,警方旋即派員至現場查處,惟警方到場時犯嫌已離開。
案件發生後,臺北市警察局長陳嘉昌極為重視,旋即指示大安分局與刑事警察大隊組成專案小組,積極偵辦。案經專案小組同仁抽絲剝繭鎖定曾姓犯嫌,經報請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核發拘票,於新北市新莊地區緝獲曾、高2犯嫌到案外,並起獲改造槍支1把與子彈數發,大安分局遂依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等嫌移請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偵辦,持續向上溯源擴大偵辦,並查明槍枝來源或涉有其他刑事案件。
北市警局強調,臺北市近五年重大刑案全數偵破,展現強大偵查能量,讓犯罪者無所遁形,絕不容許非法分子在北市違法犯紀,對於犯罪行為,一定依法究辦,絕不寬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