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方笙楠臺北報導】國內全聯資訊系統發現所推出之APP會員促銷、推薦贈點活動,遭會員疑似以不正方式獲得會員點數獲利,該公司指派法務至刑事警察局報案訴請偵辦。
該公司於109年8月中旬發現APP的黃姓會員(經查為假帳號)以不正之方式獲取會員推薦點數,犯嫌創立(假帳號)等1320個假會員帳號後獲得點數,再將所獲取之點數全數集中轉回黃嫌的會員帳號。
經查該公司APP贈點活動是於108年10月15日開始,該活動是要吸引消費者加入該公司的會員增加消費,在各個門市設點請來店的消費者用手機下載該公司APP,下載完後由消費者自行輸入姓名、電話、出生年月日等資料,該公司再經由消費者所輸入之手機回傳簡訊認證碼,消費者以該回傳之認證碼開通會員資料,會員消費時就只要出示手機APP就會有點數回饋,而消費者第一次開通之會員會有100點數,如果再以推薦碼推薦朋友加入會員,推薦人可以獲取100點數,受推薦人可以獲取200點數。
調查相關資料後發現賴嫌涉有重嫌,案經偵查第七大隊蒐證完備見時機成熟後,向臺灣桃園地方檢察署聲請搜索票,於10月12日與刑事局科技研發科、桃園市刑事警察大隊偵一隊等人執行搜索,查獲賴嫌2人到案,並於2嫌住處查扣行動電話3支、電腦4台、隨身碟11支、電腦硬碟47片等物,初步估計該公司遭詐之點數超過1500萬點,市價超過150萬元。
刑事警察局呼籲民眾勿貪圖小利,而以不正方法將虛偽資料或不正指令輸入電腦或相關設備,藉以獲取公司促銷活動所贈與之點數,此行為已觸犯刑法詐欺罪、妨害電腦使用罪,最重得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七十萬元以下罰金。
圖說:發言人刑事警察局偵查第七大隊第二隊長郭有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