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洪銘駿/台中報導】
為慶祝6月15日即將到來的警察節,臺中市警局日前舉辦警察節慶祝大會,並在會中表揚了7位模範警察以及60位各項警政工作績優表現人員,而當中百裡挑一的模範警察,僅有那萬綠叢中一點紅,這次獲選為模範警察的唯一女性,就是服務於第三分局交通組的警員林淑芬。
模範警察林淑芬目前服務於臺中市政府警察局第三分局交通組,她從77年自警校畢業後,先在臺北縣警察局(現為新北市政府警察局)交通警察隊服務了3年,接著於80年調任來臺中,分別在交通警察隊的女警分隊、第一組、交安組、執法組等單位處理交通相關業務,就算於101年調任至現正服務的第三分局,也未曾離開交通業務工作,仍然在分局交通組擔任要職,林淑芬從警生涯迄今已35年,所有的付出與努力都是在交通單位,可說是把自己的一生都奉獻給了交通。
對於能獲選為今年的模範警察,林淑芬謙虛的表示「只是盡自己的本分,把該做的事情做好而已」,但實際上模範警察的甄選競爭非常激烈,要能經過嚴格評審後脫穎而出,除了要有相當的功績、勞績,更要在其工作領域上有優異的表現,林淑芬對於交通工作的專業及用心付出,各級長官以及同仁均有目共睹,這次能獲獎接受表揚,可說是實至名歸。
分局長吳銘淵除了恭喜林淑芬榮膺模範警察的殊榮,也勉勵所有警察同仁「不管在什麼崗位上,只要認真努力做好每一件事,你的付出一定會被看見」,更鼓勵大家秉持標竿學習的精神,共同做好轄內治安、交通等各項工作,提供民眾安居樂業的生活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