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國機房案持續溯源  查緝詐欺機手訓練基地

【記者方笙楠臺北報導】刑事警察局國際刑警科於109年1月8日與蒙特內哥羅警方在蒙國首都波多里察共同執行三處電信詐欺機房搜索,總計查獲92名臺灣籍犯嫌,成功遣返押解92名犯嫌返臺歸案後,刑事局國際刑警科積極溯源,於109年4月緝獲機房金主陳姓主嫌並起訴在案。

為有效打擊並徹底瓦解詐欺集團,刑事局持續追查該集團幕後組織架構及網絡,於109年7月間陸續查緝多家提供話務服務之系統商到案,並續追提供系統商費用之集團曾姓幹部,另專案小組針對蒙特內哥羅機房成員進行背景調查,發現多名機房成員來自新竹縣竹東地區,深入追查發現呂、林2嫌以「竹東公司」為名對外招攬想要快速賺錢的年輕人,成為詐欺機房的機手,為竹東地區最大話務機手訓練基地,以蒙國詐欺機房案為例,高達1/2一線話務手係由該集團招募而來。 

專案小組鎖定集團幹部曾嫌及呂嫌,列為溯源緝狐對象,渠等自109年4月蒙特內哥羅機房陳姓金主遭查緝後,為規避警方查緝,不斷變換使用車輛、轉移活動據點並使用人頭手機門號,且多於深夜凌晨出入,經專案小組長期跟監蒐證,掌握渠等活動範圍及生活作息後,分別於109年9月2日及10月12日發動2波搜索行動,拘提緝狐對象等3人到案,查扣高級房車2輛、手機10支、平板1臺、現金新臺幣17萬元、黃金項鍊1條、鑽戒1枚、詐欺文件1批、k他命1小包、K盤1個、槍枝零組件2組、監視器主機1臺等證物。

刑事警察局展現執法決心,持續不斷追緝隱身國內之詐欺集團共犯,依現行法律規定,電信詐騙犯罪除構成刑法加重詐欺取財外,並違反組織犯罪防制條例,可併宣告刑前強制工作3年,處罰甚重,呼籲年輕人切勿聽信旁人號召以身試法,一旦落網薪水落空,亦須面對司法負擔罪責。

圖說:發言人刑事警察局國際刑警科研究員李泱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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