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工局今日係繼10月6日、8日至康軒總公司實施2次勞動檢查,釐清相關爭議事項,並依照「勞資爭議處理法」訪談勞工進行事實調查後的調解會議。調解會議經過長達2小時的調解,最後由勞工局副局長吳仁煜代為宣讀結果如下:
一‧勞方在9月23日申請勞資爭議調解,包含主張資方應依法給付資遣費、績效獎金、開立非自願離職證明等勞工法令規範事項,這部分的調解結果成立,資方將全部給付不爭執。
二‧至於勞方新增提出的精神慰撫金要求,資方也釋出善意,願意補償勞方所受相關損失。由於「勞資爭議處理法」規定參與人員均有保密義務,且雙方簽訂保密條款,對於和解金額等細節恕難公開。另外康軒也承諾將於官網首頁刊登道歉聲明7天,以表歉意。
今天的調解會在勞工局舉行,市議員蔡淑君也接受勞方委託,一起進入調解室全程參與調解。會後,勞工局並於0736會議室邀集勞資雙方,對媒體進行公開說明。勞方受訪時也表示,她很感激社會關注,希望立法方面能夠加強協助、保護勞工權益。
勞工局指出,由於此事件呈現現行法規對職場霸凌、吹哨者保護嚴重不足,地方勞政部門缺乏法令權限,得以比照就業歧視、性騷擾介入調查,並透過就業歧視評議委員會進行評議,進而對雇主不當行為進行裁罰,也建議勞動部應儘速研議修法,才能更完善保障勞動權益。
勞工局強調,勞工若受到不當對待,可利用「新北勞動雲」的「勞檢立即GO」提出檢舉,或利用「勞資調解便利通」申請爭議調解,勞工局一定做勞工最強的後盾,全力捍衛勞工權益。
圖說:申訴勞方與康軒代表蔡行政長於會後握手。〈照片新北市勞工局提供〉
圖說:勞工局副局長吳仁煜於調解會議結束後說明雙方調解成立。〈照片新北市勞工局提供〉
圖說:歷經兩小時調解,最終順利達成雙方合意。〈照片新北市勞工局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