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方笙楠臺北報導】臺北市北投分局10月2日凌晨接獲民眾報案,馬槽橋頭發生一 起汽車自撞山壁事故,員警到場後,27歲卓姓男駕駛表示已自行聯繫拖吊車,不須警方協助,轄區竹子湖派出所員警見卓男神色略顯慌張,不動聲色依程序抄錄駕駛相關資料,返回駐地後,立即啟動偵查作為,調閱陽金沿途監視錄影畫面,並實施網路情蒐,果然,有熱心民眾將事故過程畫面上傳社交網絡平台,員警見事證完備,立即於當日晚間電話通知卓男依指定時間到案說明,展現警方嚴正執法之決心。
北投分局表示,本次事故幸未造成人員傷亡,倘車輛失控波及橋頭夜遊賞景人車,後果恐不堪設想;不分平假日,北投警方均有規劃防制危險駕車專案勤務,除積極防範危險駕車行為外,另將對於馬槽橋頭違規臨停人車加強驅離,以確保山區道路交通安全無虞;同時,北投警方並與鄰近士林、金山、淡水分局組成聯合警網,對於陽明山區部署嚴密警網,全面打擊危險駕車行為。
北投分局呼籲,對於在道路涉犯危險駕車行為者,警方定當傾洪荒之力,查辦到底,不容心存僥倖之徒在道路有任何猖獗之舉; 駕駛人使用道路應遵循交通法令規範,並顧及自身及其他用路人安全;駕駛人切勿以身試法,挑戰警方執法決心,否則將吃上6千至2萬4千元的危險駕駛罰單並遭吊扣車牌外,累犯者更將被沒入車輛, 更有甚者,倘若危害程度構成刑法公共危險罪者,警方必將函送地檢署偵辦,嚴懲不怠,以遏止危險駕駛之歪風;警方強調,切勿因一時虛榮、耍帥之行為,讓自己的荷包大失血,甚至因此背上前科,得不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