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新聞/編輯部
臺中市政府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偵六隊經報臺中地檢署檢察官指揮,日前與第六分局至本市西屯區及大雅區等地,查獲林嫌等6人涉嫌妨害自由等案,並查扣空白本票、棍棒、記帳本、行動電話等證物,全案詢後依違反妨害自由等罪嫌移送臺中地檢署偵辦並經起訴在案。
警方偵辦發現,林嫌等人在市區經營「債務協商管理公司」,雖表示係受債權人委託合法討債,經警方調查林嫌有巧立名目,以不當債務脅迫被害人還錢之狀況,除率領旗下成員對被害人實施恐嚇、討債外,旗下小弟更僅因2萬元之債務就對被害人實施傷害、暴力討債等情,經本大隊與第六分局等共辦單位蒐證多日,並報請臺中地檢署指揮偵辦,持搜索票及拘票,日前將林嫌等6人檢肅到案,並查扣毒品咖啡包35包(毛重172.5公克)、犯案用塑膠棒1支、高爾夫球桿4支及被害人本票、收據等贓(證)物。
而警方蒐證過程中發現林嫌等人平時以該「債務協商管理公司」為據點,對於無力償還債務者,常多次前往被害人住處騷擾,並以張貼欠債不還、或以自小客車擋住出入等情,致被害人心生畏懼並遭街坊鄰居議論,俟警方趕赴現場後,林嫌等人才停止滋事行為,行徑甚為囂張。而林嫌吸收成員均以彪形大漢為優先,其中蕭姓犯嫌更曾參與拳擊比賽,竟加入不法組織從事暴力討債。
林嫌所組犯罪集團目無法紀,欺壓一般民眾惡性重大,本大隊除秉持掃黑三打「立即處理、即時壓制」、「聚焦打擊、向上溯源」及「向下刨根、斷絕金源」之原則,迅速將主嫌及相關不法分子渠等逮捕歸案,遏阻渠等繼續迫害市民,斷絕其不法金流外,亦將持續打擊各項犯罪,以維護本市治安平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