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新聞/編輯部
中市警第二分局於4月17日清晨接獲民眾報案,稱本市北區崇德路一段158號有發生交通事故,經警方迅速到場查處了解,係顏男駕駛自小客車沿崇德路一段往健行路方向行駛,於上述時、地自述疑因身體不適碰撞停於事故地點之機車5輛及自小客車2輛,現場僅顏男身體多處輕微擦、挫傷、自行就醫,所幸無其他人員受傷。
經警方現場對顏男實施酒測,顏男無飲酒之情事,目前已調閱路口監視器畫面以釐清發生經過,詳細事故原因將由交通警察大隊分析研判。
第二分局分局長楊川提醒民眾,行車應隨時注意車前狀況,並隨時採取必要之安全措施,遵守交通安全規則,才能減少交通事故發生,確保行車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