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新聞/編輯部
台中第四分局大墩所執行夜店守望勤務,於今日(9日)凌晨,夜店安管摻扶ㄧ位傷者走出店外,警方見狀第一時間通知救護人員協助傷者就醫,並迅速集結周邊守望警力控制現場。
經查江男一人前往夜店消費,店內人潮眾多欲離去時,在推擠中不明原因造成頭部受傷,江男在警方協助下至林新醫院就醫暫無大礙。經警方調閱監視器釐清,發現店內一名賴姓男子與他人糾紛徒手揮拳,因雙方推擠,而波及在旁的江男,致江男跌坐碰撞受傷,針對賴男施暴行為依社會秩序維護法第87條第一項第一款「加暴行於人」移送偵辦。
第四分局分局長李建興表示臺中的治安絕對不容挑釁和破壞,遇有暴力衝突,一定嚴查嚴辦,確保民眾生命財產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