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新聞/編輯部整理
苗栗縣竹南鎮選舉激烈,本報特派記者於地方採訪提出選舉系列報導。
鎮民關心的竹南第二納骨塔(普覺堂)的收費和使用年限議題。第二座納骨塔於今年6月啟用,可提供三萬一千櫃位。第二座納骨塔的收費卻比第一座還要高,以骨灰罈為例,第二座納骨塔收費三萬五(35000),第一座收費兩萬五(25000),第二座收費高於第一座一萬(10000)元。
第二座納骨塔牌位需在3年內進堂,未使用將視同棄權並已繳費用也不退還。使用的年限設50年,第一座納骨塔堂則為永久使用。
納骨塔是使用納稅人的錢興建,第一座可以永久使用,第二座卻只有50年。一堂兩制,真的合理嗎?
此次鎮長候選人康世儒提出第二座納骨塔不論制度,收費標準都要回歸和第一座一樣制度和收費標準。
查詢內政部的《殯葬管理條例》第28條第一點規範,直轄市、縣(市)或鄉(鎮、市)主管機關得經同級立法機關議決,規定公墓墓基及骨灰(骸)存放設施之使用年限。也就是骨灰骨骸存放年限是可由地方自治來決議。
此次兩位鎮長候選人方進興與康世儒,對於第二座納骨塔啟用收費和使用年限的處理方式各異,最終將由鎮民透過此次11月26日的竹南鎮長選舉來決定未來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