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洪銘駿/台中報導
霧峰警分局四德派出所警員邱朝雍、王俊忠於日前(111年9月25日)下午6時30分許,接獲民眾110報案稱在霧峰區新厝路有一名老翁坐在電動車上許久都沒移動,可能需要協助,警方獲報後立即到場。
老翁稱於早上6時許從草屯騎乘電動代步車出門欲找朋友,但是因為找不到路,一直迷路到傍晚,此時天色昏暗而電動車又沒電,才會呆坐路邊不知所措。警方在老翁身上找到身心障礙手冊,得知年約80歲葉姓老翁身分資料,獨居住在南投縣草屯鎮草溪路,警方於是拜託附近住戶借用電源,將電動代步車充電,並自掏腰包於超商購買餅乾、礦泉水供老翁食用,待電力充飽後,由警方在老翁後方警示,並引導護送老翁返回草屯住家,避免憾事發生。
經詢問老翁家屬,葉姓老翁經常一人騎乘電動代步車出門,但不知道這次怎麼會騎乘13公里這麼遠的距離,因為孩子均於台北上班,只有老翁一人獨住草屯,幸好有善心民眾提供電源讓電動代步車充滿電,及熱心員警主動協助安全返家,對此家屬深表感激。
霧峰分局長李建興表示,警察身為人民保母,維護民眾生命、身體、財產、安全負有重大責任,並且發揮員警「多作功德,行善事」、「菩薩心警察行」之精神,彼此以「身在公門、好修行」互相激勵,做為為民服務工作的良好示範與工作指標,提供適切關懷、協助與照顧,讓需要他人關懷之民眾,得享有尊嚴、溫馨與安全之生活環境,並展現員警親民、愛民溫暖的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