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巿有條件開放餐飲內用 黃敏惠請業者遵守防疫措施

(記者黃昭博/嘉義報導)嘉義市政府為兼顧民生經濟、持續做好防疫,今(10)日起恢復餐飲內用,嘉義市長黃敏惠、衛生局代理局長廖育瑋、食品藥物管理科長張育彰及建設處長田長沛等巡視新光三越百貨餐飲業者,黃市長強調此次雖然是有條件恢復餐飲內用,但是防疫的態度絕不鬆懈,同時也要求餐飲業者,必須做到中央所規範的指引內容,方得提供內用,期望循序漸進逐步恢復社會常態運作。

圖/嘉義巿有條件開放餐飲內用,市長黃敏惠請業者務必遵守防疫措施。記者黃昭博翻攝

黃敏惠市長表示,自7月27日中央降級以來,嘉義市持續保持「鬆綁不鬆懈 降級不解封」原則來面對,基於嘉義市、嘉義縣為共同生活圈,防疫管制措施同步延長至8月9日,針對疫情我們用最高規格面對,第一時間有發現確診案例時,我們用心把感染源找出來,進而控制下來,餐廳內用開放了又關閉,真的是不得已,今天再開放內用時我們會用更高規格的標準檢驗,很感謝業者嚴謹的防疫措施,消費者看到業者防疫措施做得好就會安心,大家一起為逐步恢復社會常態運作來努力。

圖/嘉義巿有條件開放餐飲內用,市長黃敏惠巡視新光三越嘉義垂楊店百貨餐飲業者。記者黃昭博翻攝

新光三越嘉義垂楊店營業經理曾秀燕表示,新光三越秉持著顧客健康立場,用最高標準檢視飲食內用相關規定,這些措施落實在我們每天的工作環境裡面是必須的,也是必要的;感謝消費者跟我們一起遵守規範,讓大家用餐安心,我們會持續再做好防疫的把關。

圖/嘉義巿有條件開放餐飲內用,市長黃敏惠巡視新光三越嘉義垂楊店百貨餐飲業者。記者黃昭博翻攝

衛生局也請餐飲業者注意,如有共餐情況,須以提供套餐、個人小火鍋為主,避免以合菜、公筷母匙、共鍋等方式供餐,減少交互感染的機會。

嘉義市政府提醒,依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規定,餐飲業如提供內用服務,需遵守下列四大項措施,包含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從業人員人員衛生行為、餐飲場所環境清潔消毒、顧客用餐管理等四大類,共11項重點查核項目,皆須符合規定,才能提供內用服務,後續將不定期進行稽查,確保防疫工作充分到位,業者若違反規定,衛生局可依傳染病防治法,開罰3000元至1萬5000元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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