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揮中心建議民眾出國之COVID-19疫苗接種證明取得方式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今(5)日說明,我國COVID-19公費疫苗接種迄今已逾800萬人次,因應部分民眾出國之疫苗接種證明需求,指揮中心建議民眾先行確認前往國家(或就讀學校、工作及參與活動等)之相關規定,採以下列方式之一取得證明文件:

一、由 COVID-19疫苗接種院所開立之「COVID-19疫苗接種紀錄卡」,填列完整西元年、護照號碼及同護照之英文姓名。
二、由COVID-19疫苗接種院所開立之英文版診斷證明書(註記疫苗接種紀錄)。
三、前往國內32家旅遊醫學合約醫院(簡稱旅醫門診),將COVID-19疫苗接種紀錄登載於國際預防接種證明書(簡稱黃皮書)。

指揮中心表示,由於目前「COVID-19疫苗接種紀錄卡」已為中英對照版本,且詳細記錄接種者資料、疫苗劑次及廠牌等資訊,如因紀錄格式必須調整,可洽原接種單位申請,亦可持身份證明文件及原接種紀錄卡逕洽鄰近之衛生所(臺北市為健康服務中心)協助開立。

指揮中心提醒,如欲取得黃皮書,請攜帶健保卡、護照(或影本)及黃卡前往旅醫門診掛號,由醫師查詢我國「全國性預防接種資訊管理系統(VACC)」紀錄及確認後開立,倘非於國內接種疫苗者,不列入黃皮書登載。黃皮書費用依「港埠檢疫費用徵收辦法」,補證(未持有黃皮書者)為新臺幣200元;加簽(已持有黃皮書者)為新臺幣150元;至於醫院掛號費、診察費等,依各醫院規定收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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