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記者陳睿澤/台北報導
民眾投書7月5日清晨7時4分在臺北國際機場停車場內驚見一輛「油罐車」停放在內,且周遭並無任何防護措施,民眾怒批將裝載危險物品的車輛停放在一般民用停車場,不僅陽光能夠直接曝曬,一般民眾也可以隨意接近,甚至在旁邊抽煙等亦無法進行隔離,根本是無視公共安全。

民眾提供的照片內車身上清楚可見有安捷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航空燃油、「易燃液體」等字樣,明顯是一輛裝載危險物品的油罐車,但依相關法規及停車場的管理辦法,裝載危險物品的車輛有明確的停放規定。
依據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八十四條相關規定,裝載危險物品車輛停駛時,應停放於空曠陰涼場所,與其他車輛隔離,禁止非作業人員接近;民眾提供的照片中有安捷航空字樣的油罐車,有違反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的情形,交通部公路總局請臺東監理站王站長進行說明,有關危險物品車輛通行許可核發是監理機關的權責,但對於違規事實認定需交由執法單位認;高雄監理所周科長表示該情形可依道交條例第29條裁處,不過監理機關的回應,對比過往監理機關的違規處理方式,讓外界質疑有瀆職之嫌。
臺北國際航空站公告的計時收費停車場管理與收費須知也有明確說明,車輛禁止裝載易燃、易爆或其他危險物品進入停車場停放,否則應負擔一切因而發生之損害賠償責任,不過油罐車停在停車場內等到意外發生時,後果已不堪設想;臺北航空站總機表示停車場為委外經營,相關情形了解後回覆,直至報導發出前尚未回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