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眾於洛韶撿到錢包 新城警協助尋找失主

圖:花蓮縣政府警察局提供

報新聞/編輯部

日前一名洛韶工作站人員於22日晚上7時至天祥派出所,將在洛韶工作站撿到的遊客錢包交給警方,請警方協助將物品歸還給失主。
警員李俊龍收到錢包後,依錢包內的名片循線順利找到馬姓失主,李員隨即致電聯絡通知他至天祥派出所領取,馬姓男子接到通知後隔日早上11時許就至天祥派出所領取遺失的錢包,馬姓男子向警方表示,他前兩天至合歡立霧主山登山,在返程途中至洛韶工務段旁公廁上廁所錢包就落在那裡,現在失而復得很高興,非常感謝熱心民眾及員警的幫忙,員警也提醒他下次要小心,避免貴重物品再次遺失。
新城警分局呼籲,民眾外出時隨身物品應妥善保管,並多做檢查(錢包、證件、手機等),避免遺失重要物品影響心情,本案李員抱持著同理心,感同身受民眾焦急心態,在第一時間積極地協助尋找失主,民眾對警方作為表達高度肯定與感謝,充分提升警察正面形象,足為同仁表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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