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報新聞/編輯部
苗栗警察分局日前執行潛在被害人查訪時,在公館鄉館東村得知李民(35歲)與假幣商約定購買虛擬貨幣之交易,公館分駐所員警分工埋伏,當場查獲前往交易的越南籍鄧姓(女,34歲)假幣商取款車手,查扣手機1台及新臺幣100萬元等證物,訊後依詐欺及洗錢防制法等罪嫌,移送臺灣苗栗地方檢察署偵辦,經法院裁定新臺幣2萬元交保並限制住居。
據了解,李民5月份透過臉書社群平台,經網友慫恿前往投資網站,以美金儲蓄之名義進行投資,並教導被害人下載OKX電子錢包,指示其向幣商面交現金購買USDT、USDC等虛擬貨幣,再將虛擬貨幣匯入詐欺集團指定之電子錢包內,李民先後透過銀行匯款及面交等方式,已投入新臺幣300餘萬元。詐欺集團食髓知味,23日再以李民儲蓄額度不足為由,誘導被害人與鄧嫌假幣商約定交付新臺幣100萬元購買USDT進行儲值,公館所員警獲報後,立即指導被害人假意配合交易,同時佈署警力埋伏,當場查獲前來取款的假幣商車手。


苗栗警分局藉此呼籲,不論是股票、基金申購、虛擬貨幣交易等投資方式,一定要謹慎、小心,投資前與有投資經驗之親友、相關金融從業人員諮詢、請益,最重要的是應慎選政府立案、合法之交易管道,標榜「穩賺不賠、短期獲利」的投資都是詐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