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報新聞/編輯部
中市警一分局公益派出所員警於日前執行巡邏勤務時,在西區美村路一段243號前攔查一名輕型機車騎士。該名楊姓女騎士(79年次)不僅逆向行駛,且駕照早已因酒駕被吊銷,竟在不到兩年內再次酒後無照上路,甚至拒絕酒測,令人震驚其毫無悔意。
據瞭解,警員發現楊女未依規定駛入來車道,上前盤查時聞到濃烈酒味,並查出其駕照因前次酒駕已被吊銷。楊女曾於112年2月20日在台北市中山區與友人飲酒,狂飲6至7瓶威士忌與多罐啤酒後,酒精濃度達0.84毫克/升,仍駕車前往九份旅遊,途中撞擊3輛車造成多人受傷。其友黃女為助其脫罪,謊稱自己是駕駛,後經警方揭穿真相,楊女被判公共危險罪,服刑3個月並罰款3萬元。然而,時隔不到兩年,她竟故態復萌,無照酒駕重返道路。
楊女此次則拒絕酒精濃度測試,警員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21條第1項第4款(駕照吊銷仍駕車)、第45條第1項第3款(逆向行駛)、第35條第4項(拒絕酒測)、第35條第9項(吊扣牌照二年並扣繳牌照)開立違規通知單,並移置保管其車輛。她的行為不僅挑戰法律,更漠視他人安全。
第一分局分局長尤啓南表示,酒駕零容忍,無論初犯或再犯,皆須承擔嚴厲後果。他呼籲民眾吸取教訓,杜絕酒後駕車,避免悲劇重演,並強調警方將持續嚴格執法,守護交通安全,盼社會共同正視酒駕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