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與機車路事故2傷 吉安警呼籲遵守號誌注意交通安全

圖花蓮縣警察局提供

報新聞/編輯部

花蓮吉安分局稻香派出所於114年3月11日晚間7時許接獲報案,在吉安鄉廣賢一街與吉豐路二段口發生一起交通事故事故。當時傅姓女子駕駛自小客車沿吉豐路二段西往東直行,安性男子騎乘普眾機車並附載有乘客沿廣賢一街口由南往北直行,雙方於上述路口發生交通事故。事故發生後,機車駕駛及乘客皆身體多處擦挫傷,送往醫院救治,經酒測雙方酒測值皆為0,無酒駕情形。

圖花蓮縣警察局提供

警方獲報後,立即派員趕赴現場處理,管制事故現場並疏導車流,以避免二次事故發生。初步調查顯示,雙方車輛是在交叉路口發生碰撞,詳細肇事原因仍待進一步釐清。警方指出,該路口車流量大,提醒駕駛人行經該處時應提高警覺,注意來往車輛與行人,並遵守號誌與交通規則,以確保行車安全。

分局長林俊廷提醒,駕駛人行經路口時,應減速慢行,遵守交通號誌,並隨時注意左右來車及行人動向,確保行車安全。並強調,警方將持續加強路口交通執法與交通安全宣導,提醒駕駛與行人共同遵守交通規則,以降低事故發生率,保障所有用路人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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