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新聞/編輯部
114年2月3日17時許,台中大雅警分局頭家派出所接獲一起緊急協尋案,30歲的張姓女子因與父母發生爭吵,心情低落,當日上午6時獨自搭乘超商計程車離家,前往大甲鎮瀾宮散心,然而,家人多次撥打電話聯繫,張女皆未接聽,擔心發生危險,因此趕緊前往派出所請求警方協助。
警方獲報後,立即撥打電話聯繫張女,惟由於其患有中度智能障礙,言語表達能力受限,無法清楚說明自己身在何處,經過耐心溝通,頭家派出所值班警員林佳慶請求同車乘客協助,最終確認張女搭乘的是台鐵列車,並進一步確認車次及車廂號碼,警方隨即聯繫台鐵調度中心,請求列車長協助確認其身分及所在位置,並通報鐵路警察局台中分局大甲所派員接應,當列車抵達大甲站後,鐵路警察立即將張女帶往派出所安置,並確認其身體狀況無異後安撫情緒,由於張女父母當時無法趕赴大甲接回女兒,遂由大雅分局頭家派出所警員廖柏榮前往大甲派出所,將張女平安載回交由家屬照顧。張女父母在見到女兒平安歸來後,激動地向警方表達萬分感謝,並表示未來會更加關心女兒的心理狀況,避免類似事件再次發生。
頭家派出所所長許棋舜呼籲,家中若有智能障礙或特殊需求的成員,應讓他們攜帶聯絡資訊或GPS裝置,以利緊急時刻迅速尋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