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葉柏成新北報導】疫情升溫,造成部分民眾因而無法處理相關監理業務,為照顧民眾權益,交通部公路總局訂定「因應民眾受新冠肺炎防疫措施影響之各項公路監理業務權益措施」,7項監理業務得展延辦理;另外,繳納汽車燃料使用費,或繳納交通違規、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罰鍰等監理業務,可利用監理服務網或監理服務APP線上管道,以降低外出感染風險。
臺北區監理所表示,因應措施除109年已提出「交通違規、違反公路法或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罰鍰繳納與裁罰」、「汽車燃料使用費繳納」、「車輛定期檢驗」、「職業駕駛執照審驗」、「道安講習」等5項業務得展延至原因消滅後6個月內辦理外,另因應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宣布第三級警戒地區,增加展延「須體檢之駕駛執照定期換發與審驗」及「指定訓練機構停止開班後補訓練」相關辦理期限。
因近期新冠肺炎疫情影響,部分車主為配合政府防疫政策無法如期辦理車輛檢驗,交通部公路總局為照顧民眾權益,訂定「因應民眾受新冠肺炎防疫措施影響之各項公路監理業務權益措施」,車主如因居家隔離、檢疫或確診住院,車輛定期檢驗得展延至檢疫、隔離結束或治癒出院後6個月內辦理,均視同未逾期,至於無上開原因之車主,仍請在遵守防疫規定下,妥善安排於指定檢驗日期前、後1個月內完成檢驗。
另,依行政院第三級警戒防疫指引,教育學習場域之訓練班為應額外關閉之場所,造成須受訓民眾無法如期完訓,因而「指定訓練機構停止開班後補訓練」展延至全國各地三級以上警戒防疫規定均解除後6個月內完成訓練。
同時,考量醫療機構於第三級警戒期間需確保足夠防疫量能,「須體檢之駕駛執照定期換發與審驗」併同展延至全國各地三級以上警戒防疫規定均解除後6個月內完成換發或審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