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方笙楠臺北報導】本案經臺北市信義分局督察組、偵查隊勘驗現場監視器影像及警詢筆錄, 並重新審認釐清案情及雙方當事人身分,認有涉犯刑法罪嫌,調查後從嚴依刑法妨害秩序及重傷害罪移請地檢署偵辦。
信義分局五分埔派出所聚唱KTV守望勤務員警於110年4月5日5時03分許,發現聚唱KTV店內1樓大廳高姓及邱姓民眾與李姓友人有動手拉扯及推擠等情事,即主動拉開雙方及制止,並呼叫支援警力等4名到場,處理員警現場詢問高民等雙方有無受傷等情,均表示互為朋友不追究,欲自行和解。
因高民臉部紅腫警方主動於5時10分通知119到場,惟其拒絕送醫,另邱民於現場自行離去,俟高民返新店住處其弟見其腹部受傷,遂撥打119送醫治療,是日8時12分119通知新店分局轉報信義分局指稱高民於上述時地遭不明人士持刀刺傷腹部。
另經信義分局五分所調閱影像主動聯繫高、邱等2人到案說明,渠等因受傷治療中,無法至信義分局配合調查,遂於4月7、9日派員至新店耕莘醫院及臺北馬偕醫院製作警詢筆錄,渠等復於4月12日主動聯繫該所至上揭醫院製作撤回傷害告訴筆錄。
經督察人員調查現場員警發現糾紛主動處理,立即隔離雙方,並制止打架行為,現場發現民眾臉部疑似紅腫有受傷,主動通知119到場救護,雙方當場表示均不提告且不願就醫,當天並即至傷者家裡查處,並陪同邱民至馬階醫院就醫,依法調查偵辦。另員警未恪遵報告紀律立即向值日副所長報告及本於專業依案情嚴重性積極偵辦,將依規定嚴懲處分,已由督察組長及偵查隊長至各所隊參加勤教,加強員警如何處理聚眾鬥毆案件及法紀要求,嚴懲暴力,遇案究辦。
信義分局決不容許有任何暴力行為,對於惡意鬧事的不法民眾絕對嚴正執法從嚴法辦到底,決不允許公權力被挑釁,以保障社會秩序、民眾安全。
圖說:發言人臺北市信義分局長范織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