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方笙楠基隆報導】遇上暴露狂該如何應對,多數人的反應是尖叫,只是這樣的反應,可能讓暴露狂更加滿足,基隆市警察局婦幼警察隊建議,冷漠以對是打擊暴露狂最好的因應之道,才能出乎他的意料。
「暴露狂」又稱露陰癖者,行為人藉由暴露行為,從對方,尤其是陌生人,驚嚇反應中獲致性滿足;暴露狂涉及的刑事責任,係觸犯刑法第 234 條公然猥褻罪,意圖供人觀覽,公然為猥褻之行為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九千元以下罰金。
若您不幸遇到暴露狂「獻寶」,婦幼隊提供以下應變方式:
(一)、在心理層面上,暴露狂是藉由他人的驚嚇反應,來成就自己內心的成就感與優越感,尖叫和驚慌失措是暴露狂最期待的反應,應儘量避免。
(二)、遇到暴露狂時儘量保持鎮靜,儘速離開並求助,在記憶鮮明時將暴露狂的重要特徵告訴學校教師、教官或撥打110報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