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執法強化屏東交通安全 宣導期內提醒民眾熟悉新措施

圖: 屏東縣政府警察局提供

報新聞/編輯部

為提升交通安全,屏東縣政府警察局預定於114年1月1日起啟用8處新增之科技執法設備。這些設備將針對「違規停車」、「車輛行經路口不停讓行人」、「闖紅燈」、「未依標誌標線行駛」及「汽車未依規定行駛慢車道」等交通違規行為進行取締。為讓民眾有充足時間了解及適應新措施,自本(113)年10月1日起進行為期三個月的宣導期。

根據屏東縣政府警察局的統計數據,113年1月至9月底,屏東縣共發生23,680起交通事故,其中死亡人數105人,受傷人數達17,045人。深入分析發現,違規行為是導致事故的主要原因,其中包括車輛行經路口不禮讓行人(48件)、闖紅燈(485件)以及未依標誌標線行駛(268件);此外,違規停車不僅影響交通秩序,還可能間接造成交通事故。因此,警察局經過詳細評估後,決定在違規高發路段安裝科技執法設備,以減少此類事故的發生。

圖: 屏東縣政府警察局提供

此次新增的8處科技執法地點涵蓋了交通違規及事故高發路段,包括屏東市廣東路與仁愛路口、九如鄉九如路與東寧路口、潮州鎮延平路600巷口、東港鎮堤防街與朝隆路東琉碼頭周邊、內埔鄉復興路段、台1線456K北上周邊路段及恆春鎮中正路段等,這些地點將著重取締「違規停車」、「車輛行經路口不停讓行人」、「闖紅燈」、「未依標誌標線行駛」及「汽車未依規定行駛慢車道」等違規行為。

警察局表示,這些科技執法設備的主要目的在於防制交通事故發生,確保行車順暢,並引導駕駛人遵守交通規則,進一步營造友善的交通環境;此外,將進行三個月的宣導期,提醒民眾注意新設置的執法地點及重點取締項目,讓民眾有足夠時間了解和適應,避免因違規而受到處罰。

警察局局長戴台㨗強調,設置科技執法設備的初衷並非以處罰駕駛人為目的,而是希望透過這些設備導正駕駛人的不良習慣,從而達到減少交通事故、保障道路順暢的效果。戴局長也呼籲民眾,行駛道路時務必遵守交通規則,特別是在路口禮讓行人、避免違規停車,共同營造安全、友善的用路環境,保護自己與他人的生命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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