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海線聯盟法治教育研習 陽光法案促進行政透明

【記者 彭可/雲林報導】雲林水林鄉公所今日與鄰近的麥寮、臺西、口湖、四湖、土庫、東勢、崙背、二崙等七個鄉鎮公所,攜手舉辦「雲林海線聯盟法治教育研習」系列課程,旨在跨域整合行政資源,以擴大法治教育的宣導成效。今日活動的重點在於「陽光法案教育研習」,寓意著「陽光是最好的防腐劑」。

▲雲林海線聯盟法治教育研習 陽光法案促進行政透明。(圖/雲林水林鄉公所 提供)

在研習中,針對已制定的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及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等陽光法案,強調其在促進政府行政透明度及防範貪汙瀆職風險方面的重要性。研討會特別邀請到監察院公職人員財產申報處的劉維倫專員,以實務案例向參訓人員詳細解析相關法令規定。

▲雲林海線聯盟法治教育研習 陽光法案促進行政透明。(圖/雲林水林鄉公所 提供)

針對公職人員的責任,劉專員重點闡述了「公職人員與關係人範圍」、「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4條對補助及交易行為的限制」、「人事行為迴避制度」以及「請託關說禁止規範」等核心內容。專員亦提醒相關業務承辦人在處理交易補助案件時,必須嚴格遵循「事前揭露」及「事後公開」的程式,才能確保整個過程的公正與透明。

政風室期望透過此類系列法治教育活動,能夠加強機關同仁的法紀觀念,推動公職人員及其關係人能夠切實遵守應有的義務,並有效避免利用自身職權為自己或他人謀取利益而導致的裁罰。此次活動不僅是對陽光法案理念的實踐,也是促進公開透明和防止利益衝突的共同努力。

透過這樣的研習,我們可望在公共行政領域建立更為清晰的法治環境,讓陽光真正照進每一個角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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