霧峰分局查獲現役軍人持步槍訓練彈 已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

圖:台中市政府警察局提供

報新聞/編輯部

113年9月1日1時10分許,台中霧峰分局內新派出所員警臨檢時查獲王姓通緝犯,王嫌通知阮姓友人送外套到派出所讓他穿,員警檢查衣物時,發現外套左口袋有一顆步槍訓練彈,因阮姓嫌犯目前是中部某部隊志願役士官,已依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移送台中地檢署偵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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