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安全月台東成功分局深入泰源社區交通安全意識

圖:台東縣政府警察局提供

報新聞/編輯部

臺東縣警察局成功分局於本(8)月16日上午10時在東河鄉泰源村阿拉巴灣文健站舉辦社區治安暨交通安全、犯罪預防宣導會議。分局長龔士哲率領偵查隊小隊長李青雲、交通組長張克勤及泰源所所長施得義等幹部出席。適逢交通安全月,本次宣導重點聚焦於交通安全月「人本交通、停讓文化」讓停讓觀念融入日常生活,並強調在部落山區的安全注意事項,同時也涵蓋了農業機械使用及微型電動二輪車管理等重要議題。

圖:台東縣政府警察局提供

業務承辦人強調交通安全是全民共同的責任。他特別提醒駕駛朋友要謹記慢行和停讓的重要性,行人也應遵守交通規則,相互尊重與理解。考慮到泰源地區的特殊地理環境,尤其是台23線作為重要對外聯絡道路,目前正在進行「泰源隧道」及邊坡工程,大型車輛頻繁通過,加上部落山區路燈照明設備不足,承辦人特別呼籲部落長者過馬路時務必格外小心,不可為貪圖方便而忽視安全。

圖:台東縣政府警察局提供

龔分局長補充說明了農業機械使用的相關規定。他指出,根據農糧署制定的「農業機械使用證管理作業規範」,農用曳引機、搬運車、自走式噴霧車、大型聯合收穫機等農機必須申請農業機械使用證和農機號牌,並將號牌懸掛在機身明顯處,才能在公共道路上行駛;或是用「吊掛」的方式將農用機具吊掛在卡車後方進行移動,否則一旦發生車禍事故,依據「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12條處新臺幣3600元以上1萬800元以下罰鍰,並依「拼裝車輛未經核准領用牌證行駛」規範將農機沒入,得不償失,因此再次呼籲要請農民朋友記得去申請。龔分局長還特別提醒民眾關注微型電動二輪車的新規定。他呼籲鄉親在本年11月29日前完成掛牌和投保強制險,否則將面臨最高新臺幣3,600元的罰鍰。

圖:台東縣政府警察局提供

成功分局分局長龔士哲表示:「我們舉辦這樣的宣導會議,目的是為了提高社區民眾的安全意識。無論是交通安全、農機使用,還是新型交通工具的管理,都與民眾的日常生活息息相關。我們希望通過這樣面對面的交流,能夠更有效地傳達安全訊息,幫助民眾避免不必要的風險和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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