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齡行人安全你我有責  南港警宣導安全規則

【記者方笙楠臺北報導】臺北市政府警察局統計110年迄今行人A1事故計有11人,其中65歲以上高齡行人6件最多,肇事時段以清晨(3~7時)4件最多,另行人自身有違規肇因比例高達91%,違規樣態以行人「闖紅燈」最多、「未行走行人穿越道」次之,爰為防制行人交通事故,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南港分局特前往轄內里民活動中心辦理宣導活動,透過事故實際案例向高齡者宣導行人安全觀念及交通法規,期降低行人事故發生率。

此外,南港分局將持續於轄內重要路口(如南港路與研究院路、重陽路與向陽路及市民大道沿線路口)編排防制事故勤務,針對車輛不禮讓行人、行人違規及車輛行駛人行道等重點違規加強執法,以維護路口之交通秩序與安全。

南港分局提醒交通安全你我有責,行人穿越路口時應依規定行走行人穿越道、天橋或地下道;倘號誌秒數不足時應等下一次綠燈再過路口;於清晨或夜間外出時應穿著亮色衣物以增加自身能見度;另提醒駕駛人行經路口應謹記安全三大守則「慢、看、停」,「慢—預防性減速」、「看—左有查看有無人車」、「停—停讓行人優先通過」,才能避免交通事故之發生,並保障自己與他人的生命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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