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新聞/編輯部
113年7月9日20時許,大雅警分局頭家派出所警員羅登鴻、石紫瑜擔服巡邏勤務時,接獲李姓民眾(男,57年次)報案,稱李父(27年次)當日下午15時許離家後未歸,經詢問鄰居得知,李父要求搭乘便車於潭子區福潭路88巷口下車,因李父患有輕微失智症,平日多在住家旁空地務農,自失蹤時起家屬遍尋不著,又因渠年事已高,家屬相當擔心,故至所報案。
警方接獲報案後,旋即調閱監視器查看李父最後下車地點,並詢問家屬李父平時習慣、喜好及可能出沒地點等,家屬表示,李母因病曾長期於慈濟醫院接受治療,夫妻感情相當好,父親舊時常至醫院探視母親,後因父親失智,母親亦無好轉跡象,因而轉至他處安養院照顧,警方聽聞便驅車前往慈濟醫院附近尋找,經過臺中市政府警察局前,同時接獲110報案稱警察局前有一名迷途老人需警方協助,或許冥冥之中自有安排,警方一下車便認出迷途老人即為失蹤的李父,便先將渠載返所休息,後續經警方詢問,李父表示要至慈濟醫院探視自己住院妻子,鶼鰈情深至此令人動容,嗣後由家屬至所陪同李父返家,並表示相當感謝警方的協助。
頭家派出所所長劉凱萍建議,家屬可向社會局申請緊急聯絡卡、愛的手鍊、愛心布標,並陪同失智者至分局偵查隊捺印指紋、更新身分證照片,以利尋獲時確認身分;走失時儘速報案,提供失智者失蹤當天或近期照片,告知身高、衣著特徵、手機號碼、車牌號碼、經常活動區域等資訊,才能增加尋回機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