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新聞/編輯部
中市警一分局西區派出所警員沈楷鈞於113年4月18日10時許,擔服備勤勤務時,突有一名阿北急急忙忙地衝進派出所說:「我的機車不見了,警察先生求求你幫幫我。」警員沈楷鈞見阿北情緒相當激動,先請阿北到所內休息安撫其情緒。
據了解,宋姓民眾(46年次)前幾天有騎機車到法院開庭,那知道今天要用車時,才發現機車怎麼沒在家裡。沈員先安撫宋民激動情緒,並試著引導宋民平常用車習慣及車輛停放位置。宋民冷靜下來後這才想起,前幾天有騎機車到法院開庭,開完庭後卻忘記自己有騎機車,直接坐公車返家。直到今天要再用機車時,卻怎麼找都找不到以為被偷了,才趕緊來派出所報案。
沈員請宋男仔細回想當天停車的地點,宋民一直搖頭表示,實在想不起來放在何處,只能提供車牌號碼給警方。經調閱監視器發現,機車最後出現的位置在法院附近,研判宋民機車應該是停在法院附近,遂請線上巡邏員警以法院為中心向外擴大尋找。果不其然,不到10分鐘的時間,員警就在林森路上的停車格尋獲宋民的愛車。宋民得知喜訊後,非常感激的說:「拍謝拉,年紀大了都會忘東忘西,我終於可以放下心中的大石頭了,謝謝你們啦!」
第一分局呼籲,到陌生地點停放車輛時,為避免忘記停放位置,可以用手機拍下附近顯著地標及車輛停放位置,車廂內避免放置貴重物品,車鑰匙也記得拔出,若機車不慎遺失或失竊,可以撥打110請警察協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