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新聞/編輯部
台中一名52歲賴姓女子,在通訊軟體認識一名男網友,雙方以老公、老婆互稱,相談甚歡聊了1個月後,賴女因要還貸款便向對方商借40萬。對方也很阿莎力告訴賴女如何取款。賴女不疑有他,前往銀行準備領款,這舉動差點成為詐騙集團共犯。
臺中市政府警察局烏日分局犁份派出所於日前接獲臺中銀行龍井分行行員來電有一名女子要提款,但帳戶無任何款項,須員警到場協助。警員廖韻晴、林佳慧迅速趕赴現場了解,婦人對於員警提問支吾其詞,且不太願意透漏係何人要求她來銀行。經員警耐心勸說,賴女才透漏一個月前收到男網友主動私訊加Line好友。由於賴女因要償還貸款,便向男網友商借。對方要求賴女先跟銀行客服申辦儲值帳戶,他將會匯款在該帳戶,之後賴女再去銀行取款。
員警查看賴女的通訊內容,研判是遭「假交友」手法詐騙,並提出其他詐騙案例向賴女說明類似詐騙手法,她才大夢初醒,以為遇到Mr.Right,在她面臨財務壓力時,這位「網公」及時伸出援手解決財務困境,怎麼沒想到,卻根本是一場愛情騙局!所幸調查後確認尚無可疑款項匯入其戶頭,賴女感謝員警與行員說明及查證。
臺中市政府警察局烏日分局表示,網路交友暗藏可能損及人身及財物安全之陷阱,切勿提供自身帳戶供他人使用,避免成為詐欺集團所使用之人頭帳戶,若帳戶遭警示將會對生活造成嚴重影響。民眾若有借款需求,務必「只」透過合法的管道借錢,透過銀行就是較為安全的借款方式。如有任何疑問也歡迎撥打165反詐騙專線或110報案電話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