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新聞/編輯部
為遏止改裝車輛飆車歪風,屏東警分局於112年12月10日凌晨在萬丹鄉萬大大橋與河堤路段,執行防制危險駕車稽查取締勤務,針對改(變)裝車輛進行攔檢,共計取締任意改裝車輛違規2件。
屏東警分局提醒車主,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18條第1項規定:「汽車車身、引擎、底盤、電系等重要設備變更或調換,或因交通事故遭受重大損壞修復後,不申請公路主管機關施行臨時檢驗而行駛者,處汽車所有人新臺幣2,400元以上9,600元以下罰鍰,並責令其檢驗。」另汽車所有人在1年內違反前述規定2次以上者,吊扣牌照3個月;3年內經吊扣牌照2次,再次違反規定者,吊銷牌照。
屏東警分局為避免聚眾飆車進而衍生傷亡憾事,持續執行防制危險駕車專案,並增加勤務強度,搭配機動巡邏、守望、路檢及測速等勤務作為,有效預先防範,展現維護用路人安全的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