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方笙楠南投報導】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修正案經總統公布施行,自109年6月12日起生效,本次修正重點是將極易改造成具有殺傷力槍枝的「操作槍」全面納管並提高罰鍰,為保障修法前已持有操作槍民眾權益,該條例修正生效之日起 6 個月內,開放民眾報備持有或自願繳銷,由於報備持有期限將屆,再次呼籲民眾儘速於期限內辦理,以維護本身權益,以免觸法。
修法前及現在持有操作槍的民眾,最遲應於今年12月11日前,攜帶操作槍及相關身分證明文件至戶籍所在地的警察局或警察分局辦理報備持有或自願繳銷,並當場填寫相關表格,俟警察機關完成鑑驗及發照後,即可持續合法持有操作槍;如未能於期限內完成報備程序,依據新修正的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違法持有者最高可處罰鍰新臺幣20萬元。
南投縣政府警察局中興警分局長黃念生再次呼籲持有操作槍之團體或民眾,把握報繳最後期限儘速辦理報備持有或自願繳銷,以免受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