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新聞/編輯部
臺中市交通警察大隊第一中隊員警許顯榮及陳尚揚,於勤務中積極執行「防制機車事故精實大執法專案勤務」,進而查獲越南籍失聯外僑來台的移工,案依違反入出境法移請臺中地檢署偵辦。
交通警察大隊第一中隊警員許顯榮及陳尚揚,於112年9月1日擔服06至10時巡邏勤務,執行臺中市警局所頒訂「防制機車事故精實大執法專案」勤務,積極取締各項交通違規,巡邏至本市東區大智北街與八德街口,見一部違規逆向行駛的機車,遂即將其攔停,該女騎士見警察盤查時自知違規神情緊張、對談間結結巴巴、避重就輕,只強調身上沒有帶證件,但可以提供居留證號給警方查驗,見警方專注操作M-POLICE小電腦查對年籍資料時,該女乘機拔腿就逃跑,員警見狀立即追緝約50公尺後將其攔住,經查詢其身分並無前科素及失蹤人口相關資料!經警方進一步追查後該女子坦承是越南非法來台工作賺錢,想到一旦被警察查獲就會被遣送回國才會心虛逃跑。
該越南籍移工(女、陳O草、52歲)向員警說,因為8年前曾經在中部地方工作過一段期間,後來為了賺更多錢,只好逾期居留到處工作,終究遭警方查獲並遣送回越南。因為這幾年在家鄉工作賺的錢很少,後來聽認識的非法仲介說,從越南要來台灣工作,先得申請觀光簽證到大陸,接著才是從大陸沿海偷渡來台,一個人要付新臺幣15到20萬元,而黑工因為不受勞基法限制,光是從事屠宰耕種及採茶,月薪就將近6萬。所以一直想盡辦法透過關係尋找可以來臺灣工作的方法,想說身上沒存什麼錢,只好先跟越南親戚借款湊到新臺幣15萬元才付給偷渡集團,然後在他們安排下,在民國111年6月份利用前往中國大陸旅遊時,以持假證件方式蒙騙登船查驗,順利搭上觀光郵輪,並趁郵輪停泊在臺灣附近的公海,轉乘偷渡用的接駁小船,深夜在臺灣北部某一處的小漁港偷渡,一上岸後就被人用車子載到臺灣中部後放下車,後以手機聯繫到越南同鄉的朋友,先借住在她的宿舍裡,再透過同鄉朋友介紹找到工作賺錢。
陳姓越南非法移工來臺灣約1年多的時間,工作存了一些積蓄,想說等到賺足百萬後才想返回越南,卻沒想到,只因為小小的交通違規的關係,遭警方攔查開單,進而查出自己非法來臺工作的狀況,只能面臨被遣送的窘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