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新聞/編輯部
鑑於國民法官法制度於112年施行後,針對因故意犯罪發生死亡結果的案件,即有國民法官參與審判;而115年1月1日起,最輕本刑10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也將納入國民法官參與審判之範圍。縣警局於112年9月15日特邀刑事警察局前刑事鑑識中心主任程曉桂蒞局演講,程前主任曾參與偵辦劉邦友血案、彭婉如命案、319槍擊案、洪若潭命案、華航、復航空難等多起重大刑案現場勘察及重大災難罹難者身分比對,且本縣琉球鄉廣大興28號漁船曾發生喋血事件,該案即係由程前主任率領警察局同仁至菲律賓出庭作證。
程前主任於警界服務35餘年,在鑑識領域持續耕耘,精益求精,持續致力於指紋及DNA鑑定等學術研究,陸續出版「指紋採證與實務」第1及2版、血跡噴濺痕等書,現任社團法人臺灣鑑識科學學會常務監事,資歷相當豐富,涉獵亦極為廣博,實為國內鑑識界翹楚。本次講座透過案例分享,如102年眾所矚目的廣大興喋血案為例,談及執法人員於案件偵辦各環節中,所扮演不同角色的定位,各司其職,並提示於國民法官法案件法庭上應注意之細節,增強不論一線偵處蒐證制服警力、刑案現場勘察採證人員及刑事案件偵查人員面對國民法官、檢察官、辯方律師等攻防詰問之處理能力。
屏東縣政府警察局蔡文峰局長表示,縣警局不遺餘力維護社會治安,另為落實縣政府周縣長 「安居樂業、幸福城市」之政策與目標,除於今(112)年6月曾邀請台北地檢署主任檢察官高一書進行專題演講外,於9月15日亦持續辦理相關議題之訓練,期盼透過本次講座,能提升刑事證據呈現之適法要件、並鞏固執法人員法庭詰問實力,讓執法人員有效打擊故意犯罪發生死亡結果等適用國民法官法案件,符合國民的期望外,並持續守護民眾生命及財產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