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新聞/編輯部
通霄警分局於8月23日18時許接獲通報苑裡鎮新復里111-3道路前有交通事故,人員受傷請派員處理。
本分局苑裡所112年8月23日18時許接獲110轉報,稱於苑裡鎮新復里***-*號前發生交通事件,經警方趕赴現場發現係民眾蔡男駕駛自小客車沿苗140線道東往西方向行駛,於苗140線2公里處、苑裡鎮新復里段,一時恍神,自撞路旁熄火停放由張男所有自小貨及店家招牌毀壞,蔡男受傷送醫救治,警方對肇事者執行酒測,無酒精反應。
警方呼籲行車切勿疲勞駕駛,若自己有恍神、注意力不集中,甚至打瞌睡的情況,應在安全地方停靠休息,否則發生交通事故,害己也害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