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警連續三天嚴厲打擊酒駕大執法 全力遏止酒駕事故發生

圖:台中市政府警察局提供

報新聞/編輯部

為全力遏止酒駕事故發生,嚇阻仍存有僥倖心態的駕駛人,積極降低酒後駕車肇事機率,臺中市政府警察局規劃今(11)日晚間起連續三天嚴厲打擊酒駕大執法勤務,藉由強力執法威力掃蕩,全面防制酒駕事故發生,警方呼籲酒後駕車是極度惡劣糟糕且危險又不負責任的行為,不僅危及自身安全,也可能對他人造成嚴重傷害,希望民眾切勿抱持僥倖心態以身試法,勿因貪杯肇事而讓家人終身遺憾。
為宣示警方酒駕零容忍決心,並加強民眾守法觀念,警察局於8月11日起至8月13日展開全面威力掃蕩取締酒駕,針對易發生酒駕時段、路段及區域,改變定點封閉式執行取締酒後駕車專案路檢勤務,以「24小時全天候」分散小蜜蜂機動全面巡守,結合重點守望或盤查等勤務作為執行攔檢,藉由多盤多檢多元功效勤務攻勢,以高執法強度與密度執行取締作為,強化警力部署,希望民眾千萬不要酒駕,喝酒不開車,指定駕駛請親友接送或找代客駕駛,做出人生正確的選擇,莫因酒駕肇事讓自己成為傷害家人、傷害無辜民眾的劊子手。

圖:台中市政府警察局提供

警察局表示臺中市今(112)年1至5月取締酒駕交通違規3,519件,在六都之中名列第2,酒駕防制成效部分,酒駕死亡件數也減少25%,雖然政府頻頻祭出重罰,但還是有不少民眾心存僥倖,釀成交通事故傷害,警察局目前仍持續努力中,針對酒駕危害除以執法面強力取締外,也希望透過宣導活動,提高民眾自覺守法,向大眾傳達酒駕行為的危害性以及法律責任。另外也同步落實執行「斷源專案」,針對供酒餐廳、小吃部、KTV等公共場所,從源頭加強宣導「代客駕車」、「指定駕駛」、「勿酒後駕車」等防範措施,也請餐廳店家及售酒業者應負起社會責任,協助勸導酒客飲宴後切勿駕車離開,並落實「代叫計程車」及「叫代駕」之服務。

圖:台中市政府警察局提供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修正6月30日上路,吊扣牌照新制對於酒駕處罰將更嚴厲,民眾遭警方查獲酒駕後不僅要面臨高額罰鍰,亦將當場拆卸汽機車牌照移置保管,且吊扣2年不得使用,讓酒駕、毒駕、拒絕酒測等違規民眾將寸步難行。警察局表示,查獲酒駕酒精濃度達0.15毫克違規標準以上,將當場拆卸汽機車牌照,移置保管。另外如酒精濃度超過0.25毫克以上,觸犯公共危險罪,一樣須當場拆卸車牌扣牌,移置保管後,車輛車體雖免付繳納罰款收據可以領回,但需自行雇請拖吊車將車輛拖離現場(不得隨意停放於道路),且吊扣牌照後2年不得再行駛於道路上,就算車主不知情,也一樣要處罰;此外,車主明知駕駛人酒駕而不禁駛,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5條第7項比照酒駕初犯同樣額度罰鍰,並且須吊扣牌照2年,就算車輛要轉賣過戶,仍會繼續執行吊扣無法規避罰則。請民眾須注意謹慎,除了不要酒駕,也請不要將自身車輛輕易借給其他人。

酒駕零容忍不只是口號,警察局努力不懈持續落實,希望全民一起抵制酒駕這個極度惡劣糟糕的行為,警方也將繼續加強執法力度,保障市民的生命安全、維持本市交通秩序。同時,也呼籲民眾應自覺遵守交通法規,切勿抱持僥倖心態以身試法,挑戰警方掃除「醉」犯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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