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新聞/編輯部
年僅17歲少年利用暑假從事詐欺車手工作,霧警鷹眼識破在曉以大義下坦承犯行,並協助警方逮捕上手共犯,查獲近80萬元的現金,全案依詐欺及洗錢防制法送辦,並向上溯源擴大偵辦中。
霧峰分局成功派出所員警何孟芝於112年08月02日12時許執行超商便衣守望勤務,發現一名年輕男子於提領錢時還不停操作著手機、神情緊張,且提領大量現金,員警察覺異狀上前表明身分盤查。該陳姓少年(95年次)謊稱來大里區找朋友,稱這些錢是友人欠他的等語,但面對員警更進一步詢問卡片等問題時,陳姓少年卻開始支吾其詞,員警原先見該名少年是坐計程車來,無任何原因提領大量現金,見此年紀不應身懷新臺幣十餘萬現鈔,研判應是從事詐欺車手,遂呼叫線上制服警力前來協助盤查。
員警盤查過程中見陳姓少年神色慌張異常,也無法交代卡片來源及裝於紙袋所提領大量現金的原因,經曉以大義,使其明瞭後續所要面對的刑責等問題,進一步突破其心防,最後陳姓少年終於向警方坦承從事詐欺車手,並稱願意帶同警方找到其上手共犯。在陳姓少年的協助下,於其指定交付贓款及提款卡的地點,趁賴姓(93年次)上手共犯取款時順利將其逮捕,在賴嫌的車上再起獲現金新台幣65萬6千元贓款,連同陳姓少年身上所此次共計查獲計新臺幣近八十萬元現鈔贓款,全案依詐欺及洗錢防制法送辦,並擴大清查該詐騙集團。
霧峰分局長陳祥麟表示,目前正值暑假,詐騙集團常利用工時彈性、輕鬆賺錢等話術吸引涉世未深的青少年加入提領車手的工作,或協助詐騙集團領取面交現金等,而淪為詐騙集團的同夥,但殊不知所面臨的不只有刑責,後續還有民事上賠償問題;暑假期間正是打工旺季,許多學生都會想趁暑假外出打工賺錢,警方提醒求職過程中應提高警覺,面對公司的不合理要求及趁機騙取存摺及個人重要證件時,應詳加查證應徵公司,以免受騙上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