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新聞/編輯部
刑事局中部打擊犯罪中心於 110年5月間,接獲被害人報案指稱接到詐欺集團來電誆稱渠個資外洩,牽涉洗錢犯罪,需提供帳戶作資金比對等話術,因而上當受騙,依對方指示將金融帳戶及現金裝至包裹內,放置於住家附近圍牆角落,詐欺集團隨即指派車手取走,被害人詢問親友才驚覺遭受詐騙,損失600多萬元。
警方受理報案後循線追查,先是緝獲負責現場撿包的第一層車手陳〇〇等9人,再陸續緝獲負責把風的第二層及負責收水的第三層王姓共犯計11人,第四層的黃姓車手頭,第五層負責運送詐欺贓款給楊姓重要幹部的陳姓共犯,第六層重要幹部楊姓共犯,第七層負責運送詐欺贓款給幕後首腦的黃姓共犯,最後緝獲第八層的丁姓首腦。一路抽絲剝繭、向上溯源追緝達8層,終能將幕後首腦丁嫌一舉成擒,打到詐欺集團核心、斬草除根,合計緝獲25名犯嫌到案。查獲贓證物:手機、人頭卡、黑莓卡、犯案車牌、奧迪A8自小客車、現金新臺幣30餘萬元、本票、OMEGA及ROLEX手錶等贓證物。
詐欺集團騙得被害人財物後,經過8層共犯層層轉交到幕後金主首腦,中途連續製造斷點,警方耗費大量人力、時間才能繼續溯源查緝上一層之共犯,偵查期間相關成員一察覺共犯遭警方查緝或鎖定,即四處流竄躲避追查,然法網恢恢疏而不漏,最終仍為警方偵破緝獲,全案於112年6月11日依組織犯罪防制條例、刑法詐欺及洗錢防制法等罪嫌移送臺灣彰化地方檢察署偵辦。
刑事局呼籲,警察及司法機關偵辦案件,一定會以正式書面通知當事人到公務機關說明,不會以任何名義要求提(匯)款或交付存摺、提款卡等財物,民眾若接到電話提及「涉案」、「司法調查」、「偵查不公開」及「監管帳戶」等關鍵用語,勿輕信其言,可撥打165反詐騙諮詢專線或110報案專線查證。